2013年6月,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所办理一起反复上访的案件,我所律师李超生、毛陈勇于担当,接受并顺利完成了这次光荣的任务。
据悉,该案系发生于3年之前的一场交通事故,由于受害人对法律规定不熟悉,寻求赔偿的途径不正确等原因,案件一直悬而未决。受害人不断上访,该案也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我所两位律师介入本案后,深入分析了受害人的案情,建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在律师的大力帮助下,通过三次调解,与车方及保险公司于2013年8月9日签订了和解协议,顺利理赔。我所律师此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一次践行了我所“真于民心、道寓法理”的八字真言。
(撰稿人: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谭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