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游仙区法院魏城法庭开庭审理了任守琼诉四个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我所律师胡萍、骆朝伟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者,作为原告任守琼的代理人出庭参与了诉讼和调解。
据悉,原告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单独居住在租住的房屋中,身患糖尿病,生活无人照顾。平时因四个儿女之间有内部矛盾就母亲的赡养问题达不成一致,导致了原告长期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今年六月原告通过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来到我所,又在我所两位律师的帮助下来到法院。在两位律师和承办法官长达两个月的共同努力下,该案最终得以调解,四个子女就母亲今后的生活费和医疗费问题重新达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