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13:30-15:30
地点: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参会律师:梁普林、杨帆、杨春、曾彪、王琴、胡萍、张黎冬
会议主持:杨春
会议记录:王琴
会议主题:我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需要注意的事项
背景介绍:自市司法局、市律协发布《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报送通知》后,我所共有4位律师代理了6起侦查机关专控的刑事案件。主要为10.22三江大坝聚众斗殴案及“套路贷”案件,按照市司法局及市律协指示,我所通知所内律师到场参与了此次讨论,其中代理有侦查机关专控刑事案件的所有律师均到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杨春律师主持,并就律所现在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总体数量及涉嫌罪名向与会人员做了简要介绍,随后各承办律师对各自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向参会人员做了汇报。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梁普林主任就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特点向与会人员做了说明,同时强调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办案律师需要注意的事项。其中涉黑涉恶案件主要有: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罪名多、犯罪事实多、案卷材料多等特点。我所律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首先应当严格按照市律协、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报送通知》,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第一时间告知律所负责汇总该类案件的律师接受代理情况,律所汇总后制作《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表》递交市律协。在代理该类案件工作中,律师应当严格依法办案,绷劲守法这根弦。辩护律师在会见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有任何不当言行,谨慎进行调查取证活动,如确有必要进行调查取证的不得有任何诱导的行为和迹象。
会议主持人杨春律师分享了办理该类案件的辩护思路,因为该类案件一般涉及人数众多,所以要特别注意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分;同时因我所代理的部分“套路贷”案件涉及多个罪名,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也要注意其中是否有牵连犯、吸收犯等情况存在。
本次会议,与会律师再次学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